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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专普一体化电子发票平台
政策背景与解读
政策背景:电子发票开具最新技术标准
税务机关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的监管,提供第三方平台电子发票服务,应向省税务局备案;公告明确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选择新版税控服务器作为开票设备的接入验证。
《关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入验证工作的公告》;《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公告
公告明确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正式运营时,可自主选择新版税控服务器或原有税控设备。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支持对电子发票数据封装生成版式文件,版式文件应遵循税务总局管理要求,必须支持OFD格式,或者PDF格式。
《关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入验证工作的公告》;《税控服务器技术规范》
《电子发票板式文件格式规范》 (SW17-2019)《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版式文件格式技术规范》(制定过程中)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业标准,规定发票监制章采用国家税务总局签发税务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票面不再使用“发票专用章”图像,但由税务机关提供的企业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
《电子发票板式文件格式规范》(SW17-2019)
为确保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安全方面符合要求,平台应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建设,每年进行一次等保测评。
《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税总发【2019】84号)
电子发票无纸报销入账归档
2020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
电子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